技术开发、技术推广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销售高分子复合功能材料、隔热和隔音材料;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(限外埠);销售仪器仪表、机械设备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。